對方違停車禍事故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1218 次瀏覽我於108年2月某日因騎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碰撞對方車尾 當時是我上班前往載貨路上 撞上路邊違停車輛 他停在機車停車格旁 此地為紅線 我駕駛的是老闆的機車 除了強制險 其他都沒保 當時對方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保險公司後來有打一通電話說 等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會與我聯絡 但到後來都沒有 直到最近109年3月才收到調解起訴狀 表上研判表寫 我因疑行駛時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安94-3) 對方因併排停車(處56-2) 雙方無人受傷 有報警做筆錄 現場無破壞 向我索賠對方車輛財物損失一萬多元 我該全額賠償嗎? 對方車輛是2016年12月出廠 對方是請保險公司處理(原告及債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