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違停車禍事故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1066 次瀏覽
我於108年2月某日因騎車未注意車前狀況碰撞對方車尾
當時是我上班前往載貨路上  撞上路邊違停車輛
他停在機車停車格旁 此地為紅線
我駕駛的是老闆的機車 除了強制險 其他都沒保
當時對方說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保險公司後來有打一通電話說
等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出來會與我聯絡
但到後來都沒有 直到最近109年3月才收到調解起訴狀
表上研判表寫 我因疑行駛時未注意車前狀況,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安94-3)
對方因併排停車(處56-2)
雙方無人受傷 有報警做筆錄 現場無破壞
向我索賠對方車輛財物損失一萬多元 我該全額賠償嗎?
對方車輛是2016年12月出廠
對方是請保險公司處理(原告及債權人)
6fe6a8a6用戶 發表於 2020/04/07 01:24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4/07 06:23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對方併排違停未必會有肇事因素,不過當然這可能還是要看車鑑會的認定。不過即使對方未有肇事因素,您應該也可以請求零件部分依照年份扣抵折舊。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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