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媒體是怎麼知道不起訴與緩起訴案件的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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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我記得一般人是不能查詢到不起訴書或緩起訴書呢?只有當事人或當事人律師與檢察官能查到,但我常常看到媒體記者文章報導很多個案都是緩起訴或是不起訴,而且內容都很詳細?是如何取得的?我肯定不是地檢署或法院公告的新聞稿。
因為很多小案子都報得很詳細,例如:例如45歲中年大叔與15歲學生開房間,家長氣炸提告,偵訊時稱只是在旅館內吃早餐,查無犯罪證據不起訴處分。或是某公司經理侵占職員筆電,偵訊時坦承,並與被害人和解,獲得緩起訴處分。
以上都是小案件,並且都不是知名人物,也不太可能是被告與被害人提供給記者報導出來的,但記者的資料來源是從而來的?是否檢察官賣個人隱私給新聞媒體?是不是有洩密或是違法取得資料的法律問題?或是可以提告記者報導個人隱私?因為很多報導的被告姓氏非常非常少見,並且記者又指名被告上班的XX公司單位,還有地區(例如:宜蘭或花蓮之類的),容易被肉收出來造成當事人困擾?
我覺得每個人都曾經犯罪過,包括小時候偷媽媽10元也是犯罪,侵占同學一隻筆沒歸還也是犯罪,知錯能改本來就是終止犯罪意義,但被記者媒體報導,文章永存在公開資訊,姓氏也容易被指認,實在造成當事人困擾,有什麼辦法解決這個問題,謝謝律師!!
b8cfbf77用戶
發表於 2020/04/13 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