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媒體是怎麼知道不起訴與緩起訴案件的來龍去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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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請問一下,我記得一般人是不能查詢到不起訴書或緩起訴書呢?只有當事人或當事人律師與檢察官能查到,但我常常看到媒體記者文章報導很多個案都是緩起訴或是不起訴,而且內容都很詳細?是如何取得的?我肯定不是地檢署或法院公告的新聞稿。

因為很多小案子都報得很詳細,例如:例如45歲中年大叔與15歲學生開房間,家長氣炸提告,偵訊時稱只是在旅館內吃早餐,查無犯罪證據不起訴處分。或是某公司經理侵占職員筆電,偵訊時坦承,並與被害人和解,獲得緩起訴處分。

以上都是小案件,並且都不是知名人物,也不太可能是被告與被害人提供給記者報導出來的,但記者的資料來源是從而來的?是否檢察官賣個人隱私給新聞媒體?是不是有洩密或是違法取得資料的法律問題?或是可以提告記者報導個人隱私?因為很多報導的被告姓氏非常非常少見,並且記者又指名被告上班的XX公司單位,還有地區(例如:宜蘭或花蓮之類的),容易被肉收出來造成當事人困擾?

我覺得每個人都曾經犯罪過,包括小時候偷媽媽10元也是犯罪,侵占同學一隻筆沒歸還也是犯罪,知錯能改本來就是終止犯罪意義,但被記者媒體報導,文章永存在公開資訊,姓氏也容易被指認,實在造成當事人困擾,有什麼辦法解決這個問題,謝謝律師!!
b8cfbf77用戶 發表於 2020/04/13 17:24

1 位律師回答

  • 楊俊鑫律師
    楊俊鑫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03 00:23
    回覆諮詢(590)、最佳解答(16)、獲得感謝(67)

    楊俊鑫律師(3年間承辦案件勝訴至少108件)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0928967948,02-28717475;LINE:lawyer660129, 如需諮詢可考慮以line視訊處理。
    一、關於這件事,是因為記者在地檢署都有派記者,一有處分書下來記者就可以取得處分書並據以撰寫新聞。
    二、因為偵查已經有結果,就不會有偵查不公開的問題。
    三、有一個記者聯絡我,說我有一個案件不起訴了問我能不能發表意見,我說我都還沒有收到不起訴處分你怎麼會知道我的案件不起訴了,他說他們有派記者在地檢署,不起訴了他就會馬上知道。我說不起訴了我希望我的當事人低調一點,畢竟對方還可以聲請再議,我都會要求我的當事人低調我本人不可能那麼高調接受採訪,後來我就沒有接受採訪。
    四、我另一個當事人被報到新聞了,而且是連名帶姓,後來他打電話給媒體高層,那則新聞就拿掉了。
    五、關於公開判決的隱私權問題,之前有一陣子判決在網路上是把名字隱匿的,因為那時候沒有法源基礎而有人去抗爭。後來法院組織法有新增一個法條,後來就變成大部分的案件的被告姓名都會公告,一般是查法源法律網。
    六、也是有人不滿意自己的名字被公布在網路上,有提出訴訟要求法院移除,不過後來是沒有勝訴。
    七、以上供你參考。
    楊俊鑫律師  設台北市士林區天玉街104之1號1樓 0928967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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