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處傳播私下談話錄音,有刑責嗎?
刑事犯罪 其他 1873 次瀏覽我曾經與同事聊天,只有我與他倆人,他私下錄音我與他談話內容,雖然錄音是不犯法的,但因為裡面內容有提到敏感問題,也有私人的隱私問題。 我把對方當朋友,講話都是真心對待不說假話,但他錄音後四處找同事分享,造成我的困擾,自從這件事之後我與他已經絕交了。 我想請問一下:四處傳播私人錄音有刑責嗎?謝謝律師!
我曾經與同事聊天,只有我與他倆人,他私下錄音我與他談話內容,雖然錄音是不犯法的,但因為裡面內容有提到敏感問題,也有私人的隱私問題。 我把對方當朋友,講話都是真心對待不說假話,但他錄音後四處找同事分享,造成我的困擾,自從這件事之後我與他已經絕交了。 我想請問一下:四處傳播私人錄音有刑責嗎?謝謝律師!
您好 刑法第 315-1 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無故利用工具或設備窺視、竊聽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二、無故以錄音、照相、錄影或電磁紀錄竊錄他人非公開之活動、言論、談話或身體隱私部位者。 進豐聯合法律事務所 謝俊傑律師 電話:(02)2351-0666 手機:0909-617-580 LINE:law41326(諮詢前請告知姓名、所問案由及相關事實) 信箱:law41326@gmail.com 事務所地址:台北市新生南路一段50號2樓(捷運忠孝新生站2號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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