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與他人簽立本票,但收到法院強制執行裁定

債務糾紛 強制執行 1548 次瀏覽
事實經過:項小姐是與我叔叔已離婚很久的前妻,爺爺身體狀況不好老人痴呆,無法處理事情,目前前妻住在我爺爺的房子中(房屋登記人:爺爺),項小姐在外與人簽立本票,我們並不曉得,忽然間我們在109/4/13左右收到法院裁定,裁定中寫聲請人王先生,相對人項小姐.我爺爺,共同簽立本票,但我爺爺並無簽立本票也不知情。

項小姐本人得知法院裁定,有與王先生聯絡溝通,且也請王先生撤銷案件,但是否有撤銷無法得知。

案件:109年度司票字第48號

問題:
1.請問如何查詢王先生是否撤銷案件?司法除了聲請帳號密碼查詢外,還有什麼方法可以查詢?
2.請問我爺爺無與他人簽立本票,這樣項小姐是否構成偽造文書?
3.我爺爺無簽立本票,我們是直接向法院提出偽造文書嗎?
4.如果項小姐無還錢,我們也沒有處理,法院是否查封拍賣房屋?
5.請問整件事我該如何處理?
f5f3b8d7用戶 發表於 2020/04/19 12:38

4 位律師回答

  • 陳俊瑋律師
    陳俊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4/19 12:47
    回覆諮詢(634)、最佳解答(21)、獲得感謝(224)

    感謝律師回答
    本票裁定上面應該有這段吧: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發票人如主張本票係偽造、變造者,得於本裁定送達後20日內,對執票人向本院另行提起確認之訴,發票人已提起確認之訴者,得依非訟事件法第195條規定聲請法院停止執行。
    
    
                         
  • 陳俊男律師
    陳俊男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4/19 12:49
    回覆諮詢(847)、最佳解答(55)、獲得感謝(251)

    感謝律師回答
    1、收到裁定的20日內,先提確認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才能擋強制執行。
    2、刑事部分則可另行提告偽造。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4/19 12:50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依所述,所問本票爭議:
    1.可先向裁定承辦書記官電話確認聲請人是否撤回。
    2.若他人偽簽部分,應視行為人為何人,該人可能構成偽造相關刑責。
    3.若非本人所簽,刑事上應提出偽造告訴,民事上,須提起本票債權不存在。
    4.若未對本票裁定處理,之後債權人可持之為執行名義,聲請強制執行債務人財產。
    5.應先保留相關證據,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保留法律追訴權,確認是否應提告或其他方式催告對方處理,以維自身權益。
    希望有機會為您提供諮詢及服務。
    
    
                         
  • f5f3b8d7用戶
    發表於 2020/04/19 12:58
    有,所以我們在20日內提偽造,就會停止執行嗎?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4/19 14:13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感謝律師回答
    不會,但是可以先聲請停止強制執行,並且提出本票債權不存在之訴。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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