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妝品解約退款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1567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我在109/04/15約15:30,逛街被銷售員攬下後,聲明不耽誤時間而接受問卷並邀至店內填寫。入內後卻被推銷商品 ,先行花費600元買下一組産品,欲離去銷售員表示花費600元可做臉試用效果,無效可退。心想可試則不疑有他,躺上小房間內做臉的床檯,試用過程銷售員又加強推銷整套産品,使得自已買了12萬元,並在半強迫下被銷售員要求為保護雙方權益,需當下拆封所有產品包裝、回答是及同意且過程中錄影,之後銷售員仍持續推銷另一套產品,又使得自已買了7萬6仟元,還簽立了契約書,離開店家後心有不安 ,細想拆開產品時並未一一清楚說明產品用途,且購買當下有半強迫的感覺,所以109/04/15約2030前往退貨,但被推三阻四的只肯退我後續購買未開封產品7萬6仟元,無法全額退款。

問題:
1.目前已寄出存證信函及向消保官申訴,請問還可以做什麼或留意什麼?
2.當時購買化妝品時,有簽立契約書,該契約書事否成立?
3.這情況是否構成訪問交易?
cdfa4c42用戶 發表於 2020/04/20 07:02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4/20 08:25
    回覆諮詢(19962)、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7)

    您好
    因邀約而至愛妮雅被推銷購買商品,構成訪問交易的情況非常多。可委由律師陪同至店家或於七日內寄發存證信函及商品(含包裝)給店家要求解約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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