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積欠房租三個月,想要房客搬離租屋處

不動產.土地 租賃 605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房客一月向我租屋,當時並未付押金,已寄存證信函並已進入民事程序等待分案,但房客一直以來都以死威脅不願搬離,並時常亂報警揚言要自焚已危及其他住戶又常威脅要跳樓,轄區警員與消防員都知道這號人物,請問我有什麼方法可以在民事判決前請房客搬離嗎?或請求法院能提早開簡易庭嗎?因此事已讓其他房客心生恐懼,擔心若真的引火自焚會有公共安全的疑慮,可能引發社會案件,謝謝。
6646b06b用戶 發表於 2020/04/29 09:29

1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4/29 10:33
    回覆諮詢(6985)、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你好,依法持民事"勝訴"判決加上確定證明書,可聲請強制執行,強制房客搬離。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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