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店家疏失導致權益受損

消費糾紛 其他 658 次瀏覽
事實經過:是在地下街購買遊戲機時發生的。 
在櫃台刷卡前(選購商品時)有明確告知店家要分期,店家告知分期需要收2%利率,但是因為卡片餘額不足,所以我們選了較便宜的商品,把總金額壓在一萬三千多,但是他們卻在刷卡後才告知這是整筆金額的刷卡而不是分期。後來詢問他們的粉絲專頁,得到道歉後也循從他們給我們的建議,直接向銀行申請分期設定,但銀行的分期是7%利率,等於本來是一萬三千多的方案 變成 我們要花一萬四才完成購買。
(P.s:購買時間是在2020/4/28 )
問題:1. 是否可以要求店家以任何型式補償損失(因為是在我們有明確告知要分期付款的情況下,他們的人為疏失)
2.  若沒有得到相關補償,是否可以向消保會投訴等等?
3.  若最後想要向店家退貨,店家若說不能退換貨,是否有處理方法?
ba347fcc用戶 發表於 2020/04/29 22:27

1 位律師回答

  • 黃念儂律師
    黃念儂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01 00:13
    回覆諮詢(122)、最佳解答(13)、獲得感謝(34)

    您好
    1.如果您因為店家的疏失而受有利息上的損害,您可以向店家求償。
    2.因為您的損失金額大概落在1千上下,並不是很高,建議您可以到消保會的網站上下載消費爭議申訴書或消費爭議調解申請書,申請消費爭議調解,這樣快速又省事。
    3.實體店家購物除非店家有寫明可幾日無條件退換貨,或者商品本身有瑕疵,否則無法退換貨。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