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姦罪的刑度其實不重,而且是告訴乃論之罪,有6個月告訴期間的限制,
依您所述情形已無法提告刑事,只剩下民事的侵害配偶權可以主張,
但須注意蒐證過程有無妨害秘密,避免告人不成卻陷已於罪,
尤其更應該注意的部分,反而是朋友涉犯的刑事強制或恐嚇或妨害秘密與傷害等等罪嫌,
其中有關非告訴乃論的部分,對方隨時可以提告,且刑度不輕,
建議委由律師透過和解,將雙方所有責任一併解決,避免負擔法律責任.
請您來所詳述事實,以為您提供提告,辯護,和解及蒐證建議。
謹提供本所承辦成功案例,供您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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昍(ㄒㄩㄢ)業國際聯合法律事務所(除花東外 全國皆設有分所)
主持律師葉鞠萱律師經歷
• 90年律師高考及格
• 台北市危老重建推動師
• 台北律師公會消費者債務清理委員會委員
• 行政院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律諮詢律師
• 台北市大安區、內湖區及文山區市民法律諮詢律師
•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飛雁專案女性創業育成班講師
• 國立台中技術學院附設進修學院暨進專面授講師
• 私立玄奘大學法律系兼任講師
• 法律扶助基金會審查委員及扶助律師(台北、新北及基隆分會)
• 台灣高等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新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 台灣士林地方法院義務辯護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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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高等法院台南分院法官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