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無故解僱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730 次瀏覽
我想請詢問
我目前是在鹹酥雞店上班
時間是晚上6:00-早上4:00
就在剛才下班前得知老闆請同事轉達
(要我做到今天就好)沒有任何原因
就莫名其妙的得知做到今天
只因為老闆說這一個月生意不好
重點這間店新開幕不到半年 四個月吧
也沒有任何勞保健保等等的保障
老闆只說因為生意不好 如果我不想離職
就轉兼職 看我願不願意 不然就是做到今天
但是兼職根本無法打平所有開銷
我還沒回覆老闆答案,請問像這樣的問題
有什麼能保障我自己?或是勞基法上有什麼可以幫助我
畢竟現階段工作難找 也不是一時能說找到就找
5a570102用戶 發表於 2020/05/15 04:05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15 05:57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
    1.若您所任職之鹽酥雞店生意並無緊縮,那老闆的解僱通知就是不合法。
    2.若鹽酥雞店生意有比較差,若您任職有超過三個月,那他應該要在十日前預告,或者是給你預告的工資,並且應該給您資遣費。
    3.建議可向勞動局處申請調解。
    4.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 5a570102用戶
    發表於 2020/05/15 07:16
    那還沒滿三個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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