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肇事責任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878 次瀏覽
三個禮拜前媽媽騎腳踏車要從社區大門出口過馬路,沒有交通號誌,只有地上畫有車輛不可停在上面的黃色格線,媽媽過馬路一半時突然從左方(主幹道)駛來一台機車(阿北時速5-60)摔在媽媽的腳踏車前輪旁,阿北的女兒來到現場給他一杯果汁喝,說阿北有低血糖,並且阿北也一直搖頭晃腦;當下他們沒有直接報警,先去國術館看了傷勢,國術館建議要送醫才報警處理,雙方做完筆錄,對方就去醫院就醫,據說因為腳骨斷掉安排開刀

過幾天對方妻子打來家裡說阿北住院了2-3天,還說要找黑道來,過幾天後收到對方申請一個禮拜後調解通知單

收到的初判表,
對方警評:疑超速行駛
我方警評:疑起駛前未注意前後左右並讓行進中之車輛優先通行

調解當天對方請議員特助到調解委員會來當他們的代理人要改時間,延後三個月,當天代理人無法跟我們談和解,無功而返

隔天我們有打去慰問對方,但因之前接到過他們恐嚇的電話,為了要保護我們自己,所以選擇錄了音備用,結果是阿北的妻子接的,對方說到上次說那樣的話是因為心情不好,所以口氣很不好,而且對方在後來暗示說要跟我們索賠她沒辦法工作的收入,因為阿北受傷要有個人跟前跟後

問題:
1.對方受傷是否可告我們傷害過失?是刑責,如果告了我方會比和解全賠還慘?去申請責任歸屬還有用嗎?是否要直接去申請責任歸屬呢?
2.對方妻子打電話來說要找黑道,算恐嚇嗎?還是說因為沒證據?後來有錄音那可以算證據嗎?還是說沒經過對方同意不可錄音?
3.車禍現場阿北女兒給他喝果汁說他有低血糖,這樣能對我們有利?還是說這也不能代表什麼?阿北搖頭晃腦是否能對我們有利?(可能是自己昏眩自摔?)
4.索賠除了有醫院開證明及收據外,阿北的妻子能夠依她自己認為的收入請求我們賠償嗎?(她是在菜市場賣菜的,是沒有證明收入損失多少的)
5fd0245f用戶 發表於 2020/05/20 00:14

2 位律師回答

  • 胡世光律師
    胡世光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5/20 06:42
    回覆諮詢(2090)、最佳解答(43)、獲得感謝(428)

    您好!我之前任職桃園地檢署,擔任檢察事務官共13年,因您的問題點繁多,且尚待確認細節,回答才能精準,建議您親自預約時間至本人位於桃園地檢署旁之事務所面談討論細節,以維護您的權益,以下網址內有本人聯繫方式及之前部分承辦案件,本人提供平日第一小時免費諮詢,希望有機會為您服務,謝謝!
    
    
    
    
                         
  • 陳奕安律師
    陳奕安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5/22 17:42
    回覆諮詢(360)、最佳解答(25)、獲得感謝(10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1.對方在刑事上可以告您母親過失傷害罪。此舉可能有以刑責壓力迫使您這方付出較高的和解金額的意思。依照初判表記載,雙方都有過失,但依您所述,對方騎車速度很快,您母親當時是否能有能力注意到違規超速的機車,這點是可以爭辯的。建議您檢具相關證據,儘速向事發地點的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提起車禍鑑定,看能否排除您母親的肇事原因。這點在將來的民事、刑事訴訟都是關鍵,如果您母親鑑定結果是沒有肇事因素,那就很可能不會成立過失傷害罪了。
    
    2.如果說找黑道讓您們心生恐懼,那就可能成立恐嚇危安罪,但您們沒有馬上提告,有可能被檢察官認為當時沒有很害怕(否則怎麼沒有馬上報警協助),但您們也可以說是取得對方承認講過那些話的錄音證據後就馬上提告來試著化解。
    
    3.當時有無錄影錄音?如要作對方是因低血糖自摔的答辯,如當時有錄音錄影就傳喚對方女兒出來作證,如對方否認當時有說倒地者有低血糖、送果汁等情事,就有偽證的可能。
    
    4.要提出單據。
    
    如被提告,建議委請律師協助民事和解談判與刑事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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