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人拉我的車,自已跌倒告我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078 次瀏覽各位律師好,事情是發生在我公司的員工停車場,當天下班凖備騎車離開,因為是下班時間,所以大家都在排隊,我當然也是,但排了一段時間,隊伍一動也不動,我就上前問停車場管理員,為什麼不開門,沒看到隊伍已經很長了嗎,還有人在按喇叭,那時他情緒有點問題,反正就是說我就是不開門,你們也不能拿我怎樣,我承認我當時衝動了,我選擇走旁邊的汽車通道(平時沒人你要走那沒人管的),但沒想到他突然拉我的車尾又自已跌倒,有點小擦傷。 然後他就告我傷害罪,現在撿察官認為我"明知道"他抓我車尾還前進導致事故,我覺的很奇怪,他抓車尾我本身就問題了吧? 他有這個權力嗎? 如果今天是我被他拉了是我受傷,那不是變我告他了? 我眼睛又沒長後面,我怎麼可能知道他想拉我(他拉我+跌倒的時間不到2秒,就一剎那) 想請問各位律師,我接下來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