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美容店體驗做臉,事後被推銷購買保養品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1928 次瀏覽你好, 109年5月26日,使用通訊軟體被美容中心的美容師詢問到要不要體驗做臉看看,事後被推銷購買保養品送課程的服務。 起初我只是去單純體驗看看,在體驗過程中不知不覺,被美容師一步一步套路下購買保養品送課程的服務,事後要求店家退費,店家又以保養品已開封做使用為由,被迫簽下分期24期共72000元的保養品的合約。 109年5月27日我已打1950消保會申訴,消保官說是消費糾紛,需要消費調解,消保官告訴我,可能會到用比例原則,來調解處理。 109年5月29日我寄送存證信函給店家,要求退費。 我有問題想要詢問: 1.是不是提告店家,我才可以無條件解約嗎? 2.是不是提告店家,我才可以全額退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