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方因房屋查封延遲交屋,卻聲稱我買方有責任
不動產.土地 買賣 1314 次瀏覽我是買方, 房屋5/16交屋, 我在代書指示下於5/7刷卡繳契稅,刷完後代書才知道刷卡繳契稅會要5天時間入帳並才可以過戶,因此過戶延到5/12辦理,結果5/14賣方房屋被查封,原因是賣方自己卡債問題,被中國信託與法院假扣押,現在6/2可以交屋了 依合約延遲交屋一天算萬分之五買賣價格,仲介卻聲稱我買方也有責任,如果不是我執意刷卡,房子就不會有查封跟延遲交屋情形發生,且聲稱如果沒有賣方問題,也會因為我刷卡原因導致延遲交屋,責任就會在我身上 請問 1. 延遲交屋責任我真的也要因此付上一部份嗎? 2. 我能要求賣方付延遲17天延遲金嗎? 謝謝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