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簽署合約內容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勞資糾紛 其他 1020 次瀏覽工作第一天老闆拿合約給我簽,但面試時沒講,簽下去了。但現在想離職,擔心要付違約金。 合約上第二條:自任職日起,本人願意任職1年,不得中途離職,無重大錯誤企業社亦不得無故解職,合約期滿得繼續任職。 問題:合約上並沒有寫要付違約金,若老闆向我求償需要給嗎?、若要給的話,多少才是合理的?、不需要給的話老闆卻不給我薪水怎麼辦?
工作第一天老闆拿合約給我簽,但面試時沒講,簽下去了。但現在想離職,擔心要付違約金。 合約上第二條:自任職日起,本人願意任職1年,不得中途離職,無重大錯誤企業社亦不得無故解職,合約期滿得繼續任職。 問題:合約上並沒有寫要付違約金,若老闆向我求償需要給嗎?、若要給的話,多少才是合理的?、不需要給的話老闆卻不給我薪水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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