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為商品為假貨就低價賣出,後來發現為真品

消費糾紛 其他 693 次瀏覽
甲誤以為其花瓶只有10萬元價值,故以10萬元賣給乙,但後來甲發現花瓶有100萬的價值,請問甲可以依據意思表示瑕疵之重要動機錯誤,要求撤銷買賣契約嗎?
如果乙為知情者,也不能撤銷嗎?
3d489341用戶 發表於 2020/06/11 20:03

1 位律師回答

  • 梁家昊律師
    梁家昊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12 05:39
    回覆諮詢(872)、最佳解答(96)、獲得感謝(315)

    您好,您誤認物品的真假,這件事,在交易上,會影響您的出賣意願與價格高低,是屬重要,或許可以依照民法第88條第2項之規定予以撤銷。但有可能需要依照民法第91條之規定賠償對方所受之損害,如果對方也知道,有可能即不用賠償。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