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家事保護令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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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房屋遭到姐夫一家佔用 不肯歸還 但我有像我親人反應及抱怨 前幾年,因此衝到我的房間撞我房門 當時還揚言下樓拿菜刀 我有報警,警方將案件轉移社會局 今年我搬出來了 後來寄存證信函一樣不搬 還反過來寄存證信函給我 說我對他們的佔用是不實指控 回去理論還說他命不要了 社會局叫我去申請保護令 請問若申請通過 他若還是不肯離開我家?該怎麼辦? 目前也有請律師提告遷讓房屋
7cbbc409用戶 發表於 2019/05/10 15:58

1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5/10 17:29
    回覆諮詢(4146)、最佳解答(165)、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您好:
    
    如您聲請通常保護令通過,裁定的主文有提及相對人應遷出被害人之住居所等語,而相對人仍拒絕依照通常保護令內容履行時,則相對人將涉犯刑事犯罪之違反保護令罪,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您可蒐集相關事證向檢察署提告違反保護令罪,以維自身權益。
    
    如您有任何問題,歡迎與我們聯繫,我們將盡力為您解決問題
    
    明益恆德法律事務所  陳鴻元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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