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機性交案自願提供手機協助辦案,警方扣留表示無法明確時間給予
刑事犯罪 其他 1076 次瀏覽六月十日晚上被告訴人父親扣押於車上1小時,並搶走手機確認是否有女兒不雅照, 本人要求至警局澄清事實 於警局後,警方並未直接扣押手機,而持續讓告訴人父親拿走我手機離開警局 我多次要求離開,警方無理由扣留我4小時 最終訊問我是否要自願提供手機當證物 警方表示這是否有犯罪,很快就看的出來 我表示願意自願提供 至今已3天,我打到督察組以及婦幼行政督察以及行政偵防 皆表示目前已扣留,無法確認手機記憶卡是否被竊,公司機密是否被讀取之風險可能 請教我該如何往下走 是否直接和該警員寫存證行函要求立即歸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