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是我,借乙方使用,後期未履行合約

債務糾紛 強制執行 1369 次瀏覽
車頭期款35萬,貸款兩年月繳20277,都是我繳納,使用權借乙方使用,中途有簽合約但對方沒履行,應要求過戶辦理完才願意給這合約中的錢,但合約中有一筆金額須以108年3月20號付清,但未履行付款,到現場找乙方硬要求全過戶後才願意給款,請問我是否可以用民事訴訟強制執行先牽車
0f7b2bb5用戶 發表於 2020/06/14 13:19

2 位律師回答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修改於 2020/06/14 13:49
    回覆諮詢(6983)、最佳解答(161)、獲得感謝(1704)

    您好,您可考慮就目前對方應繳納款項,就不當得利等等理由提出訴訟向對方請求返還費用,並且考慮聲請假扣押以免對方車輛轉賣脫產。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14 15:00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兩人間的權利義務關係應以所簽契約為依據,對方若有約定未履行,可向法院起訴強制其履行。可先提供完整契約請律師檢視,以確認是否有訴訟實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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