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鑑結果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772 次瀏覽
車鑑結果出來
對方未打方向燈右轉導致我從後方撞上
對方上路前就已知道方向燈損壞
這樣我被判說未保持安全車距
車鑑以我行車記錄器所拍到的儀表時速判定我超速
這樣算成立嗎?
超速不是要以科學儀器證明才算成立嗎?
請問這樣還有申訴的機會嗎?
84cdde86用戶 發表於 2020/06/15 11:08

1 位律師回答

  • 李昱宗律師
    李昱宗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15 11:49
    回覆諮詢(832)、最佳解答(69)、獲得感謝(233)

    您好:
    1) 程序上您可以提出覆議。
    2) 您可以行車紀錄器中行進距離予秒數,反推您當時行進時速,並向車鑑會主張您沒有超速問題。
    3) 是否有保持行車安全距離,則看行車紀錄器中您和前車車距,。這個比較會是一翻兩瞪眼。
    4) 不過每一點都可能影響您民事負擔責任成數的問題,建議有機會都要爭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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