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後避不見面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608 次瀏覽
1、交往4年已分手女友在分手前借錢、代購大概2萬元未歸還 ,
但是並沒有紙本或是其他證明文件,若要聲請支付命令,
單憑代購收據以及我的單方之詞是否能確實核發命令。
2、在分手後未經同意擅自將住處4樣電器用品帶走,
是否能以竊盜罪提起告訴
09676fac用戶 發表於 2020/06/17 09:54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06/17 10:30
    回覆諮詢(19798)、最佳解答(1508)、獲得感謝(5758)

    1、是否有足夠證據聲請支付命令,建議提供相關資料與律師諮詢。
    2、可委請律師提告侵占,有無提告空間可與律進一步討論。
    
    
                         
  • 09676fac用戶
    發表於 2020/06/17 14:51
    您好: 關於第一項債務問題,目前我手邊有的資料如下: 已發送的存證信函回簽單、LINE對話紀錄(但內容僅有對方說有錢會再繼續還,但沒有說明要還多少)、代購物品的收據正本,僅靠這些資料的話,地方法院能判定欠款事實而發出行政支付命令嗎? 感謝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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