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購置不動產,都更後補償金歸屬問題

婚姻.監護 夫妻財產 1023 次瀏覽
請問在婚前購置的不動產,因都更獲得的補償金是否仍屬於婚前財產,或者是屬於婚後共同財產?
d768f8ec用戶 發表於 2020/06/23 15:59

3 位律師回答

  • 沈恆律師
    一般級 修改於 2020/06/23 16:47
    回覆諮詢(1050)、最佳解答(51)、獲得感謝(355)

    您好,婚前購買的不動產是婚前財產,都更補償的對象是所有權人,補償金仍是婚前財產的變形,並非婚後財產或共同財產。但後續補償金應避免與其他財產混同,否則將來仍會有難以證明而被推定為婚後財產的風險。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6/23 17:59
    回覆諮詢(4109)、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1)

    您好:
    
    1.由於是婚前購買不動產之補償,我的想法同前位先進律師所述應為婚前財產之變形,而應認定為婚前財產。又縱論為婚後財產,似也有主張為無償取得從而不受剩餘財產分配之空間。
    
    2.以上回答供您參考。
    
    
                         
  • 趙浩程律師
    趙浩程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6/24 10:43
    回覆諮詢(1174)、最佳解答(4)、獲得感謝(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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