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時沒到場還能求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129 次瀏覽如果家人車禍全殘,但對方調解只賠28萬,並且調解時有三人都不知情,並經過13年才死亡,並到現在才知道加害人姓名,且 現在才知道當時是在調解委員會調解,這樣另外三個未到場的受益人還能向加害人求慰撫金或義務扶養生活補償嗎,另外如果加害人原本的身份是員警,那我可以主張加害人明明是警員,卻故意刻意減輕賠償責 任,全殘只賠28萬,並且有報警卻沒報案的事故三聯單,我可以主張加害人利用他的專業,刻意逃避減輕自己的賠償責任,加害人這樣故意知法玩法,我可要求國家賠償嗎,對方已經不是員警還能要求國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