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對方肇事逃逸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893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08.8.3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傷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 現場無移動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有保險 雙方皆有聯絡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位於產業道路圓環地面無明顯方向指示,警方告知我方逆向,對方倒車撞擊我方的車側面,且撞擊後未停下造成二次撞擊,我方下車查看,對方肇事逃逸於兩天後108.08.05早上主動報案說我方撞對方的車。 六、問題:這種狀況我方可否合理懷疑對方酒駕,要求對方賠償所有損失?我方是做夜市,靠這台車做生意過生活可否要求對方賠償營業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