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妮亞街頭推銷,到實體店面購買化妝品後,是否能退費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1367 次瀏覽
本人於109.07.03下午1400時,於中正路77巷與中正路交叉路口被(愛妮亞)員工聲稱不耽誤時間且只需幫忙填問券等緣由強拉至店內填寫,進去後由另一名小姐推銷商品,先行買下一瓶1000元產品,另一名自稱(組長)的小姐表示可做臉試用效果,無效可退。本人當時有事先行離去,於晚上1900時回到店內試用,使用期間組長開始推銷A、B套組,並刷了一張卡45000(分24期)(半套),之後談到本人需要根治皮層內部,因此再刷了25000(分10期),在介紹完商品後,組長及員工稱要給老闆看而開始錄影,並請本人同意後開始拆化妝品包裝,當日總共花費1000+45000+25000=71000。當下簽了許多契約,包括實體店面不得要求退費等契約,如要退費需依求他們的契約內容來進行退費。
請問律師:
1、這樣的行為有符合消保法19條規定,來要求全額兔費嗎?
2、我該怎麼處理才能解約?
e0f48a10用戶 發表於 2020/07/04 07:17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07/04 10:34
    回覆諮詢(19771)、最佳解答(1507)、獲得感謝(5755)

    最佳律師回答
    對方行為已構成消保法19條訪問交易,可委請律師寄發存證信函解約爭取退款。如須協助,可與我聯絡。
    
    
                         
  • e0f48a10用戶
    發表於 2020/07/04 09:33
    已line私訊律師囉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