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拿我信用卡盜刷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1955 次瀏覽
請問對方如果拿著我的信用卡盜刷…但因為是男女朋友關係,所以我就沒追究…,我也先幫他繳清了…但他後來沒還錢  這樣還能告他盜刷嗎!?
然後他也欠我除了幫他轉帳給店裡的錢也請我購買店用品…然後因為他本身沒有帳戶也不是負責人但有投資…這樣我可以將我幫他轉帳或繳的錢的錢歸於他公司負責人嗎?
eefc9e10用戶 發表於 2019/08/10 15:34

1 位律師回答

  • 徐維宏律師
    徐維宏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10 16:22
    回覆諮詢(539)、最佳解答(60)、獲得感謝(230)

    你好:
    首先要先釐清你是否有授權對方使用信用卡,若有授權,是否在授權範圍內使用信用卡。
    若未授權對方使用信用卡,而對方竊取你的信用卡並盜刷,可能會觸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216條、第210條行竊盜罪、使偽造私文書罪、刑法第339條第1項之詐欺取財罪。
    除非對方代理、代表公司向你借款,法律效果才會歸屬公司,若對方非公司之代理人、代表人,遭騙後可否要求公司歸還,實務上有不同見解,建議先向對方主張權利為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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