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房教練課簽約/教練已離職/未繳錢/未上課/
消費糾紛 解約.違約金 1543 次瀏覽本人於2019年8月4日與健身中心簽教練課72堂,之後持續上課與繳款至10月31日時, 因教練業績要求,所以再跟我簽約一張新的教練課程為12堂。 後來教練無故離職,幫我換了新的教練,我也就繼續上了, 到2020年7月近日因公司倒閉(有非自願離職書),也因新的教練剛好又離職了, 所以我要求後來10月31日簽定的教練課合約(12堂)需要解約, 目前我課程上到六十幾堂,新約等於是未繳款,也未使用課程的情況。 但教練那邊的主管卻因"課程已逾期為由"不得退款。(簽約協議條款內沒有明確指出有這一條規定) 剛剛查了一下法規,"消費者與業者簽訂個人教練課程契約者,如本契約或個人教練課程契 約終止或解除時,另一契約亦同時終止或解除,但消費者得保留本契約。" 所以我是有要求解約的權力對嗎? 請問我至消保會申訴可以要求解約嗎? 若依上面法規,我是不是連同第一次的合約也可要求解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