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賠償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606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2020/04/XX (機車相撞機車,雙方皆無乘客)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雙方皆受傷,有打119將雙方送到醫院急診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無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雙方皆只有最基本強制險,我方已連絡保險公司處理,但我方尚無接到對方保險公司處理。
五、事實經過: 我方以A代表(20多歲年輕男子) 對方以B代表(B為一位60多歲老婦人)
此路為鄉下的雙向道,A騎機車直行(時速30-40),騎到一半才看到B機車要從此同方向車道迴轉後就立刻撞上。
撞上後A機車滑向對向車道約20-30公尺後停住,B車幾乎在原地(靠近中間白線)倒地。

事發現場無人證/無監視器/錄影相關器材,沒有號誌,為一般直線道路。
驗傷部分:A騎士在左手/右手/左腳/右腳皆有擦傷/挫傷(共約5-6處)
                B騎士在角左腳有一處擦傷,肩膀部分骨頭(三角骨)有斷裂。

A車騎士表示:B車騎士在路中間突然要迴轉,且無打方向燈導致才會碰撞。
B車騎士表示:確認兩方都無來車才進行迴轉,聲稱是少年撞她。


現在情況是B車騎士表示她因三角骨斷裂,醫生診斷需要休養3個月,所以要向A騎士求償3個月或甚至更多不能工作的費用,且認為自己完全沒錯,須由A車騎士賠償。
但是A車騎士認為自己並非100%肇責,認為B車騎士應該也有一些責任,且自己身上也多處擦傷沒有向對方求償。
目前A車只有向警方要初步分析研判表,但警方也無法由此判斷肇責比例,又因為想要向地方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肇事責任申請表需要2個月而遭到家長表示太久而先沒申請,A車家長想要趕快把事情解決。一次,在A車騎士與A車家長去慰問B車騎士中和解中,A車家長想要趕快與對方和解,於是想要問對方要賠多少給對方?B車騎士表示看A方的心意,於是A車家長便提出要賠償(A車家長不在意到底是否是A撞B還是B撞A)30000元(不包含強制險理賠)。B車騎士也同意。在之後才要約時間進行協議。(在雙方同意賠償下,去區公所申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已確定好賠償的和解內容調解)

事後A車騎士覺得自己也受傷,但對方都沒關心/慰問,過程中B車騎士僅表示自己受傷無法工作,A車騎士覺得委屈,憑什麼都要A方出錢。

P.S.事發時候,A車騎士(2X歲)為學生,沒有上班;B車騎士(6X歲)有在上班。
A車騎士無工作無法申請工作賠償。

六、問題:
1.A車騎士懷疑並非自己是主要肇責,是被B車騎突然迴轉而撞上,又因所謂路權為直行車較大,認為A車不必要全部負責,是否應該暫緩和解,去申請肇事責任表來判定比例?

2.有關賠償金額該怎麼協定,以及是否依照雙方賠償金額加總後以肇事比例分配?
Ex:如果A方要求賠償10000元,B方要求賠償90000元;肇事比例為4:6
那麼是否應該A方要賠償:(10000+90000)*0.4=40000元呢?

3.肇事比例尚未明朗判定下,B車騎士表示自己被撞,表示如若不處理,則要告A車騎士傷害,想請問,在最壞的情況下如若A車騎士肇事較大(EX: 8:2),但是由於A車也有多處擦傷,A車騎士是否也可以向B車騎士提出傷害告訴?
36ad8b5f用戶 發表於 2020/07/17 19:32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7/17 19:43
    回覆諮詢(19924)、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70)

    1、您應先申請初判表,即使私下和解對方仍可提告刑事過失傷害罪,建議向區公所聲請調解對您較有保障。
    2、賠償金額等初判表或車禍事故鑑定結果出來再依照比例計算。
    3、您因該次事故受傷也可對對方提出過失傷害告訴。切勿急於和解,賠償之後又挨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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