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開庭時,被告前夫是否可以擔任被告代理人?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715 次瀏覽
日前我因為一起糾紛而向被告提告傷害,刑事判決方面,地方法院已經對被告下達有罪判決。
現在進入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的階段,上星期開庭時,有位男子在開庭前自稱是被告前夫,並表示被告有失智症要替被告答辯,之後與被告同時出庭且坐在被告席,過程中對於法官所提出的問題全部是由該男子代替被告答辯(被告本人沒有回答任何問題)。
我有兩個問題想要詢問:
1.被告前夫在沒有任何法律相關學歷與證照資格的條件下,被告前夫是否符合被告代理人資格?
2.承上,若被告前夫不符合被告代理人資格,我是否可以請法官要求被告前夫不得替被告答辯?
76fabdc8用戶 發表於 2020/07/23 17:28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7/23 17:34
    回覆諮詢(19904)、最佳解答(1513)、獲得感謝(5769)

    如法官有許可代理,自然可以作為被告的代理人。
    是否具訴訟代理人資格由法官依照職權認定。
    
    
                         
  • 劉鴻傑律師
    劉鴻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7/23 17:42
    回覆諮詢(1534)、最佳解答(48)、獲得感謝(460)

    依所述,民事訴訟部分,可參民事事件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許可準則,判斷是否符合規定。若不符該規定,可考慮聲請法院撤銷代理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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