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有見血,我沒流血,互提傷害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888 次瀏覽
如標題寫,對方先動手,我為了防衛拿安全帽不小心敲到他的頭流血,他在我身上留的都是抓痕,如果互相提傷害,是兩個都是民事訴訟還是有見血的為刑事訴訟,又或者都算刑事呢?如果我9月中已經要出國打工了,我是可以請假的嗎?還是能請代理人(有人證和物證)?假設能請假我要出國一年可以請一年嗎?如果能請假我是提告與被告的案件都能請假嗎?
96ea64f3用戶 發表於 2019/08/12 11:12

1 位律師回答

  • 李珮瑄律師
    李珮瑄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19/08/12 11:52
    回覆諮詢(110)、最佳解答(15)、獲得感謝(31)

    您好,我是李律師。
    經歷這些,您辛苦了,希望我能幫上您。
    
    倘若對方主動攻擊,而您是正當防衛,則您對他的損害是毋庸負責的,反倒是對方應該對您的損害負責(如醫藥費、慰撫金)。
    您與對方各自提告,是到警察局嗎?若是,那這將是刑事過失傷害的告訴,將是刑事案件,您無法由代理人代理出庭,證人可能亦須由您親自帶到庭,但可以提出出國機票等資料來請假。
    但若是請假一年,提醒您這可能影響您的權益,建議您要先以書狀完整陳述您的主張並提出相關證據,或是選擇請假飛回來開庭,否則檢察署或法院不無可能認定您無意解決紛爭,而怠於關注您的權益。
    倘若您希望這件事情在出國前解決,以不影響您的出國計畫,建議您考慮與對方和解,雙方對雙方的損害或心情做出和解或賠償,並約定雙方都要撤告、不得再提民事賠償,這將直接解決這件事,雙方都無庸再開庭勞費。
    
    以上係依您所陳述的內容,所分析之法律意見。
    倘若您需要更多協助,,我將盡力為您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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