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氣管燙傷人被告傷害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734 次瀏覽您好想請問一下,近期因為排氣管燙傷人而被告傷害,事件敘述如下: 某天晚上我住家附近的便當店買便當,將車子停在隔壁超商外面的黃線上(有熄火),買完便當後正要騎車離去,有位婦人從超商中走出說她被我排氣管燙傷,我回他說我有裝防燙蓋你不能怪我,她卻說我的防燙蓋沒有用,我重複幾遍後她就生氣地離開了,我稍微看了一下現場,我與隔壁車的距離大約有50公分,兩車之間的距離是可以輕鬆通過的,但當下我們都沒有叫警察,而且她先行離開現場於是我也就騎車離開了,過幾周後我被請去警察局做筆錄說她向我提告傷害罪,但是連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被我排氣管燙傷,超商的監視器似乎也拍不到那個角度,但我不確定,因為我的管是改裝排氣管,因為台灣對改裝車的態度並不友善,所以感覺我不太有利,如果需要參考我的排氣管是monkey power的MP-SC1型號,算是一支中規中矩的排氣管,且也有裝防燙蓋,請問這樣出庭我有很大的機率會敗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