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貸問題 約定借貸利率如何界定
債務糾紛 借款.貨款 1337 次瀏覽我已經到法院提民事訴訟 當初填寫資料 寫 借貸年利率20% 現在法院我要補如何證明借貸年利率20% 一開始我們約定是 一個月4% (對方自己提的) 換算下來年利率48% 現在他欠錢不還 我們也沒借據 只有line截圖 LINE截圖有清楚表示我們有約定 不過在填寫 避免重利罪 所以我只填了20% 那我該如何補件呢 還是 就從line截圖 他就可以反告我重利罪呢? 還是 我就一樣附上截圖 然後表示我現在只要求20% 這樣可以嗎 或者 我直接不要求利息會比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