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東坑租客

不動產.土地 租賃 708 次瀏覽
因為搬到外縣市找不到工作,九月正式搬到租處後欠了幾個月房租,可是由於房東說要繳一些,陸陸續續繳了一些錢給房東,當下相信房東以為會紀錄,自己也是第一次租房子,就沒多想也沒紀錄給多少,幾個月後房東說前幾個月都沒給,然後還想要調漲房租,電費也都很貴
想請問專業人士碰到房東說我都沒給錢要怎麼應付,我是真的有給只是也沒什麼證據,請問是要報警、留備案還是可以說房東詐欺?
debe236f用戶 發表於 2020/08/03 13:49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08/03 16:13
    回覆諮詢(19764)、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您的情況無法主張房東構成詐欺罪,即使報警警方也不會受理。如有積欠房租,應繳清租金並採取匯款方式支付,同時要求記錄於租約中。
    如當初是透過匯款方式支付,可向銀行調閱明細。若店家後續寄發存證信函終止租約並要求您搬離,建議向律師諮詢委請律師協助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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