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車是否設計社會秩序維護法88條及強制罪
刑事犯罪 其他 2092 次瀏覽您好,我的機車停於公共合法停車格,遭人大幅挪動(從巷道右側挪至左側停車格,騎行在路上搬動)當日立即有去警察局查看監視器確實拍攝到對方坐在我的機車上180向右扭轉龍頭,也立即向對方約至派出所提出要檢測並評估維修並求償費用,當下口頭對方說好(但無錄音)隔天立即檢測,只有產生檢測費用不用修理,對方反而針對無損毀所以不賠償檢測費用最後破局。 疑問1,請問無損毀是否還是能走民事賠償要求支付檢測費用(對方挪車造成我有安全疑慮才需做檢測) 疑問2、若要以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8條「擅駛」他人之車,是否成立(明確有拍到對方坐騎在車上於巷道上移動但未發動) 疑問3、強制罪是否符合「強暴」方式妨害人行使權利(我有停在停車格的權利)及針對對方妨害我的自由意志選擇停放哪格 疑問4、以上提告,只有對方姓氏及電話資料不全是否能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