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遣
勞資糾紛 解僱.借調.調動 1472 次瀏覽你好,我在媽媽(負責人)開的公司上班,現在因為公司經營不善,辦理破產了,請問會影響我請領資遣費及失業補助嗎?
你好,我在媽媽(負責人)開的公司上班,現在因為公司經營不善,辦理破產了,請問會影響我請領資遣費及失業補助嗎?
依勞動基準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雇主因歇業、清算或宣告破產,本於勞動契約所積欠之工資未滿六個月部分,有最優先受清償之權」。 然該公司破產債權會因種類或順序而有差異。另就資遣費及失業補助等費用,有墊償方式可供聲請。 建議詢問專業律師意見,以維自身權益。
(1)資遣費是向雇主要(公司),失業給付是依法向勞保局申請。 (2)若你母親經營的公司因破產無法給付資遣費(勞動基準法第17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2條),你可向勞保局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勞動基準法第28條)。 (3)至於失業給付,若你符合投保年資要件(退保當日前三年內,保險年資合計滿一年以上。就業保險法第11條),可請雇主開立非自願離職證明書,向勞保局洽詢申請失業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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