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彎停止被後方機車撞 初步研判確是我責任大
車禍事故 過失比例 2815 次瀏覽車禍發生日期6/13 當下我行駛汽車無受傷,後方機車騎士挫傷 有報警有做筆錄現場無破壞 對方無一般強制險及任何保險,我方已通知保險公司 當天我是第三輛右轉車輛,我行駛在最外側貼近紅線,轉彎時確定右側貼近人行道無車輛,轉彎後前方車輛停我也跟著停(車身已轉過半,剩車尾還未完全轉入),停住後後方直行機車直接撞上我右側輪胎旁鈑金,當時機車倒在路口轉彎處人行道旁 做筆錄時警方確實將我方寫入行駛速度為0,被後方直行機方撞上 初步研判分析表,上面顯示我方右轉彎疏忽,他方未注意前方 想請問我已轉彎並且停駛狀態下,為何被撞我的責任較大 明明就是後方雖然為直行車但硬要鑽又無視方向燈,為何直行車有路權就可以撞人卻還要求賠償... 我該如何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