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雙方金額談不攏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430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109/11/13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有傷,我方無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筆錄、現場我方車子動過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我方只保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從路邊切回直行道上 有注意直行車輛距離 約切回直行道2s 對方機車閃避不及擦撞我方機車後方 我方未超速 六、問題: 由於雙方事後和解金額無法達成共識,我方認為對方開出金額有不合理之處,於是對方提告過失傷害,那我方是否要進行法院前調解還是上刑事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