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 動產、不動產 代償 撤銷查封
債務糾紛
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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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標題打得比較無厘頭,僅是目前能想到方便進入劇情的關鍵字。
事情是這樣的,我有一位朋友欠債多年,一再誆騙會還錢,後來乾脆失聯不回電話。
去年終於狠下心拿當初的借條跟對話截圖跑了支付命令的流程(好在資料都還算完整),法院也如願在年初發下支付命令確認書,也不知道欠錢的人是粗心還是怎麼回事,竟真的讓我順利查封了對方的汽車動產,而這時對方才似乎開始感到緊張,因為下個月還有一筆不動產查封要執行。
幾番商量,對方提出了讓親戚代償債務的方式還款:說他會把動產以及不動產以買賣方式轉移到親戚名下,透過銀行貸款直接撥款還我,只是目前動產(車輛)的部分需要請我先去法院解除設定,因為車輛也有設定動保,用的車貸似乎就是以房子做抵押貸款,然後撤除動產強制執行後,再簽訂同意債權房屋買賣的合約,就能完成後續償還。
想請教律師們的是:
1.對方這樣的闡述是可行的嗎? 如果能照這樣的方式執行還款,是否能有其他對我有保障的方式? 像是簽訂保證人? 因為怕解除動產的執行後對方移轉走所有權就沒有籌碼了
2.因為對方的欠債很多,前面還有銀行(房貸)、車貸公司以及另外兩三位不認識的債權人,如果移轉後還款下來,個人是否能確實優先拿到款? 或是需以銀行優先? 或總體比例分配?
謝謝律師
c3f4db3a用戶
發表於 2020/08/06 16: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