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土地車禍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882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2018/12/05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沒有傷亡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沒有被破壞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全險,我方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們在7-11停車場倒車不慎撞到後方車輛,只是倒車因此車速是非常慢的,對方的車輛為賓士公司的公司車,對方車體右側後方有凹陷,警察到場表示因為私人土地無法做肇事責任判定。
1週後聯絡警方,警方表示車主後續應會由保險公司與我們聯繫,直至1年半後的今日才收到對方的調解通知書。

六、問題:

由於時日已久,對方為公司車,應已修復車體自行板金,私人土地又無法參考車禍初判表,我們只有強制險的情況下無法委託保險公司處理,這樣的情況下該如何於調解庭自保以免對方做出不合理的要求?謝謝
f4beeba0用戶 發表於 2020/08/08 04:33

2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8/08 08:28
    回覆諮詢(21631)、最佳解答(1588)、獲得感謝(6060)

    感謝律師回答
    看對方提供的修車支出明細是否合理或明顯灌水,精神賠償部分原則上無權向您請求,因無人受傷,如對方要求償只能透過民事訴訟程序,建議提供完整事實經過與律師諮詢,以利調解的準備。
    
    
                         
  • 黃采薇律師
    黃采薇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8/08 18:17
    回覆諮詢(516)、最佳解答(11)、獲得感謝(124)

    您好,應注意估價單的細項是否正確,並要求車輛的維修費用依使用年份扣除折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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