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車禍提告後簡易判決已下來,後續如何處理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2239 次瀏覽一、車禍發生日期: 108/10/31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沒受傷 我母親腳受傷嚴重沒住院但長期復健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皆只有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我母親在一樣都是雙向道的地方,被一名年輕人衝出來超速撞上,鑑定責任說我母親7對方3, 因為行經無號誌的交叉路口,車道數相同時,左方車應讓右方車先行。 對方是 行經無號誌的交叉路口,應減速慢行,作隨時停車準備,以及疑似超速10公里。 六、問題: 調解不成後已提告,7/31有收到地檢署的簡易判決書,對方確實被判刑,昨天對方有打來想要私下談和解,但當然不可能跟他私下出去,請問若要談判我們要如何談和解? 若談成功對方希望我們撤告,請問目前狀況還能撤告? 以及若我們想要以刑事逼民事訴訟,我們收到簡易判決書這樣還能提起民事訴訟嗎? 7/31收到當下不知道要馬上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