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害罪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465 次瀏覽
請問律師當初我衣服不見我問我媽男生朋友我衣服怎麼不見我叫他留下來結果他不留下來後來就口角然後他先動手打我是他先動手我才環扣到了警察局警察問他要不要告我後來他說不用告了後來突然之間跑去告我而當下我沒有去驗傷就是反咬我一口請問律師這要怎麼解決當時我媽也在場
8c235f89用戶 發表於 2019/08/17 02:35

1 位律師回答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19/08/17 07:31
    回覆諮詢(4131)、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1.對方先動手的話,您有正當防衛的可能可以主張。
    2.您亦可提告對方傷害,但要注意有無超過6個月了。
    3.以上需請在場見聞您與對方爭執的母親替您作證,較能克服舉證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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