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車禍事後和解及賠償問題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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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發生日期為2020/07/18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無人受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有做筆錄,無被破壞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是物流公司司機,有保險
我方是租車,有保險
有聯絡車行及保險公司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我方行使於國道上,無違規且正常時速,行駛於最外側車道時,中間車道的聯結車欲超車至我們前方,無保持安全距離也沒打方向燈,擦撞於我們左側,肇事者無下車查看,直接開走了,我們當下立即靠路肩停車且報警。
六、問題:
目前肇事者已找到,他也承認了並且有提供事故當下行車記錄器所拍到的畫面,說會負責任還有賠償,做完筆錄後,說他的保險公司會與我們聯絡,但現在完全沒人聯絡我們,打給肇事者他也完全不接電話,我想詢問的是
1.現在這個狀況,我們該如何處理呢?民事訴訟嗎?
2.如果無人受傷,無法走刑事訴訟的流程嗎?
91a575b3用戶
發表於 2020/08/21 1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