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票及借款契約利息的利率過高問題
債務糾紛 本票.支票 1792 次瀏覽我想詢問如本票及借據合約上的金額是十四萬元(但實際上其實只借三萬元,當初對方說什麼不想簽太多張本票所以一次簽十四萬,當時情急就簽下去了,可是當時是拿現金所以也沒有收款的紀錄),然後對方在合約上寫了每個月還款6000元,可是又寫了「本借條金錢約定利息,以週年利率百分之10之計算之」,這樣是否對方以為我不懂法律而亂寫?他每個月收6000元利息根本不只年利率10%吧....倘若將來有糾紛告上法院,依照法定利息年利率不得超過20%來說,對方是否有違法?若還款部分有糾紛,告上法院時我是否能提出每個月6000元的利息過高的抗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