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未依法提撥6%勞退
勞資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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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向雇主要求補足退休金,雇主說之後會提撥,但是以法定最低工資來提撥,我說可是依法規定我薪資結構裡的底薪、獎金(每個月不固定)以及各種津貼(每個月固定)都是屬於經常性給付,必需全額保才對,但雇主一直說我只是一個普通員工不可能投保金額這麼高(平均月薪我領4萬~5萬),也表示這些東西都沒有明白寫在契約或公司內部規則,所以他只需用法定最低工資來提撥,即使我去檢舉或提告只會一場空,他也不痛不癢,最後也可能連最低工資提撥6%都不必給付給我,因為我們雙方並沒有簽定任何資料,無法受理。
問題
1.雇主看起來完全不擔心,也說依最低薪資6%補給我已對我很好了⋯⋯我手上有工作3年以來的薪資條,上面細項列得清清楚楚,但他又說那薪資條是我們店自己製作的樣式並不符合法律規定的樣式,所以到時候呈報上去根本沒用,請問雇主說的是真的嗎?
2.如果雇主說的都非事實,那我檢舉雇主能要回我應有的勞退嗎?他會被開罰嗎?開罰是怎麼算罰金?因爲他表明即使我申請調解他也會一樣的立場,調解不會成立,還說他有很多次經驗了,最後結果都是一樣的,員工要求多少,最後當場接受他開的條件,就是用最低算,因為他們知道跑法院沒用,又要花錢,也知道他們不對才會妥協。而且也很篤定的跟我說,如果我檢舉了公司被開罰,那就順理成章完全不必支付我一毛勞退了,這是法律規定,規定不能調解、訴訟、檢舉同時進行,而且也會影響他給我的勞退,請問真的是如此嗎?
3.如果他最後得依照我的薪資全額提撥,我會遇到什麼問題?要補繳所得稅嗎?要補繳勞健保嗎?又或者另外還有什麼要補繳的費用?那又是如何計算補繳金額?
c47eedbc用戶
發表於 2020/08/25 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