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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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四年的工作,薪水固定領27500,結果老闆只保職業工會最低,現在被我發現也沒勞退,老闆說給我3600紅包補貼,一開始我半推半就被說服,事後想想還是太奇怪,於是隔天將紅包還他,請他照規定處理,但都一個月了還沒處理。
問題:
請問依照規定我到底可求償多少勞退,目前剛好做了4年整,另外如果檢舉老闆他會被罰多少錢呢?勞保局跟健保局都會開罰嗎?有民事跟刑事責任嗎?
bc27acd4用戶 發表於 2020/08/25 22:35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8/26 10:18
    回覆諮詢(19552)、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09)

    可向勞保局檢舉並詢問,雇主此舉有可能構成民刑事責任,您可蒐證後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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