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金額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973 次瀏覽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上個禮拜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對方(汽車)無受傷
我方(機車)單腳挫傷,疑似韌帶損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已做筆錄,事發當下對方直接把車移開破壞了現場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強制險/第三責任險 最高額度(他自己說的?但車是公司的)
我方:強制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地點:十字路口,我方閃紅燈,對方閃黃燈
上下班時間有義交指揮,我方停在路口等待義交指示後通行,看到對方來車於是減速禮讓,然而對方也慢下來(此時義交仍揮手示意我們趕快通行),於是繼續往前(時速約10-20左右),誰知對方雖減速但根本沒停下直接撞上機車右後車尾導致機車往左倒壓住左腳,造成左腳多處挫傷和血腫。對方撞到時沒有馬上下車,過幾分鐘下車後才表示:對不起剛剛沒看前面只看到右邊(滑手機????),機車被對方牽到旁邊所以現場在警方來前已破壞
急診醫師表示雖無骨折但腫這麼大包有可能軟組織傷得比較重,若是韌帶損傷可能拖很久
目前無法行走要靠輔具或他人攙扶

六、問題:
1.無法精確地知道恢復的時間(醫師說有可能到三個月但也有可能恢復快不用那麼久)要如何抓和解時間點?
2.賠償金額含精神慰撫金大約抓多少才合理?
 (月薪:九萬多 工作需走動,未來復健費用未知,已支出費用:急診650,拐杖:2160,助行椅:1000,修車費未知(外觀刮傷後照鏡輕微變形),無法參加已報名之外縣市兩日進修課程損失(報名費+住宿費:5850))
3.對方說願意先匯一些費用不用等保險公司,請問該接受嗎?對於之後和解會有甚麼樣的影響?
4.因無人照顧所以訂了一堆冷凍食品以防無法出門覓食,這費用算在賠償金額裡會不會不合理?
謝謝解答!
fea33a31用戶 發表於 2020/08/31 02:21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修改於 2020/08/31 08:25
    回覆諮詢(21630)、最佳解答(1588)、獲得感謝(6060)

    因事故發生所導致的支出費用將來醫藥費、已支出的的醫藥費、醫療耗材等原則上都可向對方求償。但食品的開銷、不能參加課程的損失則應與本事故無關而不得向對方請求
    建議先就各筆支出、收據明細等整理出word清單後,與律師討論具體求償金額與後續提告、和解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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