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屋物品損毀

其他 其他 1352 次瀏覽
事實經過: 109年8/20號退租,椅子損毀,押金18000元整,房東押金只有退5000元,跟我說那個椅子2.3萬,我詢問房東有沒有購買證明或者當初買椅子的收據,以及購買店家,房東推說:那些家具是跟上一個屋主買的,也不知道實體店面在哪裡,請問我該如何處理?謝謝


問題:房東現在拿不出證明,請問我該如何處理?謝謝
3de6a598用戶 發表於 2020/09/02 19:02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9/02 19:06
    回覆諮詢(19804)、最佳解答(1510)、獲得感謝(5760)

    感謝律師回答 最佳律師回答
    椅子費用需計算折舊,房東如無法提出相關證明,不得任意扣除押金。建議寄發存證信函要求房東限期返還,如對方置之不理,可聲請調解。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