線上服務訂閱制的使用期間疑問

消費糾紛 其他 857 次瀏覽
律師您好。

現在有一情況,當我在線上服務(如 google 等)購買了對方的『會員服務』,使用期間為一年(此處假設為 2020/1/1 至 2020/12/31),
而當我使用到一半,決定額外購買了對方的『加值服務』,使用期間亦為一年(此處假設為 2020/6/1~2021/5/31);

而當 2021/1/1 來臨時,因『會員服務』的使用期限到期,進而使我無法繼續使用仍然在可使用期限內的『加值服務』,也就是說,我必須續買『會員服務』,才能夠繼續完整使用我之前額外購買的『加值服務』。

在此等狀況下,對方是否有違反任何消費者權益相關法律呢?

感謝律師的解答。
7866c91c用戶 發表於 2020/09/03 18:05

1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9/03 18:27
    回覆諮詢(19762)、最佳解答(1506)、獲得感謝(5754)

    感謝律師回答
    建議提供完整會員服務條款與律師諮詢。
    原則上不得違反消保法及行政院公佈的應記載或不得記載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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