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被打還被告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1209 次瀏覽事實經過: 日期:109年8月3號 地點:住戶地下室) 事發+過程如下: 當天我去牽車遇到對方不斷對我辱罵,甚至背後踢我,我並不認識對方,但對方還是不斷辱罵.挑釁,我當下害怕對方對我不利,基於自衛的情況下才會阻止 對方繼續對我動手,我壓制住對方,但對方當天有喝酒,還揚言要殺了我基於自衛的情況下才會出手打對方,事後我走上一樓平面叫警察跟救護車送對方去醫院就醫。 問題:現場沒有監視器.證人 我20初對方70歲 我本身沒什麼傷但對方1.顏面骨折2.鼻樑斷裂3.左眼角出血 目前是到偵查庭但對方從頭到尾都在說謊,說我先拿安全帽打他,他就暈倒什麼都不知道了,裝傻就是了 我有意願要和解但對方孫女卻說不和解要告死我讓我進去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