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被打還被告

刑事犯罪 傷害.重傷害 843 次瀏覽
事實經過: 
日期:109年8月3號   
地點:住戶地下室) 
事發+過程如下:
當天我去牽車遇到對方不斷對我辱罵,甚至背後踢我,我並不認識對方,但對方還是不斷辱罵.挑釁,我當下害怕對方對我不利,基於自衛的情況下才會阻止 對方繼續對我動手,我壓制住對方,但對方當天有喝酒,還揚言要殺了我基於自衛的情況下才會出手打對方,事後我走上一樓平面叫警察跟救護車送對方去醫院就醫。

問題:現場沒有監視器.證人 
我20初對方70歲   
我本身沒什麼傷但對方1.顏面骨折2.鼻樑斷裂3.左眼角出血   
目前是到偵查庭但對方從頭到尾都在說謊,說我先拿安全帽打他,他就暈倒什麼都不知道了,裝傻就是了
我有意願要和解但對方孫女卻說不和解要告死我讓我進去關
959776b9用戶 發表於 2020/09/04 01:49

2 位律師回答

  • 謝俊傑律師
    謝俊傑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04 06:04
    回覆諮詢(343)、最佳解答(7)、獲得感謝(94)

    感謝律師回答
    建議你請律師替您答辯,爭取表示您是正當防衛
    
    
                         
  • 陳鴻元律師
    陳鴻元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9/04 10:44
    回覆諮詢(4131)、最佳解答(164)、獲得感謝(1014)

    感謝律師回答
    您好
    
    依您所述來看,很大的問題會是如何舉證您是基於正當防衛而反擊,以及即使是正當防衛有無過當的問題。建議與律師就案發經過諮詢,尋求答辯方向。
    
    
                         
  • 959776b9用戶
    發表於 2020/09/04 22:46
    當天有去驗傷,左臀有一塊瘀青 這和我說的是實相吻合是否成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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