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當得利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1783 次瀏覽
請問如果診斷書是一級殘廢,但保險公司96年一月只賠償第三級殘保險金,並且我是直到108年5月才發現,因為向保險公司求償少賠的兩級殘廢保險金差額,但遭拒賠,而 拒賠的理由是以強保法第14條 消滅時效拒絕賠償,這樣我可以主張民法197條,179條以不當得利向法院提告求償嗎,因為不當得利請求權是民法125條,請求時效為15年,              民法179條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雖有法律上
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民法197條: 因侵權行為所生之損害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有侵權行為時起,逾十年者亦同。 損害賠償之義務人,因侵權行為受利益,致被害人受損害者,於前項時效完成後,仍應依關於不當得利之規定,返還其所受之利益於被害人。                                              民法》第179條( 不當得利之要件及效果)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 雖有法律上之原因,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記憶重點: * 民事「損害賠償請求權」之「消滅時效」為「2年~10年」; * 另可請求返還「不當得利」,其「消滅時效」為「15年」。                                            我可以因保險公司少賠,以不當得利請求返還嗎
ee1d2130用戶 發表於 2020/09/06 17:38

3 位律師回答

  • 高維志律師
    高維志律師
    活躍級 發表於 2020/09/06 17:39
    回覆諮詢(19550)、最佳解答(1501)、獲得感謝(5708)

    感謝律師回答
    您應依照保險契約向保險公司請求支付保險金。因涉及法律專業,建議您先與律師諮詢,考慮委任律師提起民事訴訟
  • 洪維廷律師
    洪維廷律師
    探索級 發表於 2020/09/06 18:54
    回覆諮詢(6805)、最佳解答(160)、獲得感謝(1684)

    您好,保險金恢復請求權時效一般僅有兩年,有無其他請求權基礎可持相關事證與本所進一步討論。
    鴻達法律事務所敬上
    tel:0907739330 line:justice0907739330 mail:onlyforjuri@yahoo.com
    
    
                         
  • 王啓任律師
    王啓任律師
    一般級 發表於 2020/09/07 14:02
    回覆諮詢(218)、最佳解答(0)、獲得感謝(10)

    你好
    
    有法律問題歡迎+
    
    LINE討論 ID:kppyt669
    
    -王律師
    
    
                         


沒有獲得符合的答案?

即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