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跟車禍因果關係
車禍事故
和解交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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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人因為發生車禍的前一年並 沒有任何身體不適的就醫紀錄 但卻因94年3月2日 被自小客車撞到之後 急診診斷頭部外傷顱內出血水腦,併2.9肋骨骨折血胸 ,然後94年4月30日出院時醫師診斷書開立因上述原因致失認,失行,大小便無法自理,終身無法從事任何工作,日常生活須由專人全天扶助 ,並且94年 身心障礙鑑定 失智症中度智障中度 然後95年 身心障礙重鑑定為失智症重度肢障重度 接著又在99年101年104年皆失智症極重度,肢障重度,最後才在106年10月5日 醫師開立症狀固定終身無法復原再治療也無改善可能四肢完全癱瘓從此不需再身心障礙鑑定確定失智症極重度,肢極重度,並中止治療 然後過不到半年就 因此於安養院過世 二:因此照主力近因解釋被害人,是因為車禍才有失智症,肢障的殘廢部位,並其間6次的身心障害重鑑定,可證明傷害並未停止,是持續發生,且進行到106/10/5日才終止治療,並不到半年就過世了 三:加上被害人車禍後出院直接送安養院治療,期間未辦過出,並13年長期完全卧床,且被害人 不抽菸不喝酒不吃檳榔 並且也完全沒有任何家族遺傳性 疾病 這請問律師如果照以上所說情形 愛人死亡是不是跟車禍有相當的因果關係
96ba4a06用戶
發表於 2020/09/10 11:05